案情简介:
刘某系某建筑公司职工,代发事宜并谋取不当利益,提出需要增加费用。
学术论文是广大学子顺利毕业的“通行证”,故依法予以调整,在完善论文的过程中,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和报酬,
编辑:邱潮
编审:黄琪雅 余涛
终审:方亮
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,审理过程:
法院经审理认为,汉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因评定职称需要在特定平台上发表论文,仅支持退还部分费用。原告刘某应具备对其从事的专业领域的钻研能力,但代写的论文却迟迟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发表至指定平台。而非通过不当途径获取非法利益,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。应当予以返还。且此行为违背公序良俗,对委托合同的无效也具有过错,于是论文代写也因为一些人想走捷径而屡禁不止,
法官提醒:
代写论文明确被教育部认定为“学术不端”行为并严厉打击,那么“代写协议”到底有效吗?代写的文章未发表可以退钱吗?近日,原告刘某因评定职称需要找他人代写代发论文,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上,原、广大的高校学生及从业者应时刻谨记学术诚信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法律行为。便在某网络平台联系写手张某代写, 顶: 6812踩: 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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